114年1月2日起至114年2月8日止,開始受理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種稻(繳公糧)、轉(契)作、生產環境維護措施(田菁或翻耕等)、自行復耕種植登記及農業環境基本給付」申報作業。 (農經課)
發佈日期:2024-11-28 15:53:05
發佈單位:宜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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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www.ilancity.gov.tw/news_view.asp?id=5988
宜蘭市114年種稻(繳公糧)、轉作、休耕(田菁或翻耕)申報日程 一、申報期間:114年1月2日至2月8日止,春節年假、例假日及逾期不受理,倘後續農糧署公告調整申報期程,以其公告時間為準。 二、申報地點:宜蘭市公所(2樓農經課)及各指定地點受理申報 三、申請所需文件:申請人(承租公有地、三七五租約等依規定須自任耕作者,限由承租人申請)之戶口名簿、土地第一類登記謄本(3個月內)或土地所有權狀、存摺、印章,土地倘非申請人所有應檢附(三七五)租賃契約或耕作協議書等合法使用文件。 注意事項: ※ 113年辦理地籍圖重測之土地(本市振興段改為振興二及振興三段等土地),申報時請攜帶新換發的土地所有權狀正本(舊的無法受理申報),並請提供土地所有權狀影本1份,以供後續辦理土地資料系統更新作業。 ※ 二期作申報內容之異動時間:114年7月1日至7月31日止,至宜蘭市公所辦理,例假日及逾期不受理,申請人資料倘有異動(如土地出售或移轉、申請人或聯絡方式變更等)亦請於受理期間內辦理更正,以免影響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