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稅務局自住房屋設籍通知,明年3/24前遷戶籍享優惠
發佈日期:2024-12-23 00:00:00
發佈單位:南投縣
發佈部門:稅務局
原始連接:http://www.nantou.gov.tw/big5/news_content.php?dptid=376480000&cid=75&id=159214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新制啟動,今(113)年7月起,自住房屋必須設戶籍,才能享最優惠稅率1.2%或1%。稅務局近期特別從電腦中篩選去年符合自住,但還沒有人設戶籍的房屋,寄出通知函,提醒民眾設戶籍,收到通知的民眾,只要在明年3月24日以前遷入戶籍,就可繼續適用優惠稅率,不用再另外向稅務局申請。
稅務局說明,自住房屋設戶籍的人除了本人、配偶外,直系親屬也可以。所謂「直系親屬」,包括「直系血親」,例如父母、祖父母、子女、養子女、孫子女…等; 也包括「直系姻親」,例如岳父母,公婆,繼父母,繼子女…等。但兄弟姊妹是旁系親屬,並不符合自住房屋的規定。
稅務局特別提醒,如果是新建或新取得(包括買賣、贈與或繼承取得)的房屋,除了要設戶籍以外,也必須要在明年3月24日前向該局提出申請,才能適用自住房屋稅率。納稅義務人如對房屋稅尚有任何疑義,歡迎撥打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洽詢。【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
撰稿人:陳毓青
單位名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竹山分局
職 稱:分局主任
姓 名:梁梅珠
連絡電話:(049)2642053分機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