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花蓮縣113年度第2期縣有非公用房地租金及使用補償金收取期間自114年1月1日至114年1月31日止 發佈日期:2024-12-23 00:00:00 發佈單位:瑞穗鄉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juisui.gov.tw/News_Content.aspx?n=1555&s=170096 花蓮縣113年度第2期縣有非公用房地租金及使用補償金收取期間自114年1月1日至114年1月31日止 發布單位:花蓮縣瑞穗鄉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