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長青幸福卡擴充功能-補助搭乘特約計程車,自114年1月1日起開辦
發佈日期:2024-12-20 00:00:00
發佈單位:和美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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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長青幸福卡擴充功能-補助搭乘特約計程車,自114年1月1日起開辦
發布日期: 2024/12/20202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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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資訊: 社會課 許先生 04-7560620 #262
一、為推動老人福利,並強化本縣長青幸福卡使用範圍,新增社福點數補助搭乘特約計程車。
二、使用方式如下:
(一)搭乘本府簽約計程車隊,每趟次補助85點(元),差額部分由持卡民眾自費儲值金額支出或現金支付,每天最多補助4趟次。
(二)補助乘車範圍為起點或迄點位於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等縣市轄內,其他縣市搭乘不予補助。
(三)持卡民眾搭乘特約計程車,建議提前以電話叫派車、使用各家計程車隊APP預約或路邊攔車(須認明貼有辨識長青幸福卡專屬標章之特約計程車隊)。
三、縣府簽約車隊如下(計11家車隊):
(一)台灣大車隊股份有限公司
(二)中天衛星車隊服務有限公司
(三)怡美交通有限公司(怡美無線車隊)
(四)南北通計程汽車行(國通無線車隊)
(五)五權交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台中衛星車隊)
(六)和泰移動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七)永隆交通事業有限公司
(八)干城衛星車隊有限公司
(九)雅客衛星車隊股份有限公司
(十)中彰車隊有限公司(大都會車隊)
(十一)仲利交通事業有限公司(飛狗車隊)
四、本案詳細內容可參閱縣府社會處網站,網址連結及注意事項Q&A於網頁下方。
五、長青幸福卡僅限本人使用,使用時應出示卡片以供查核,倘若照片模糊不清或無法辨識為本人時,請出示其他證件(如國民身分證)以供查核,卡片不得轉借他人使用,經第一次查獲者,自查獲日起停止補助半年;經第二次查獲者,收回卡片並不得再申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