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吉安鄉民代表會約用人員甄選
發佈日期:2024-12-20 00:00:00
發佈單位:吉安鄉
發佈部門:行政室
原始連接:https://www.ji-an.gov.tw//news/content/60448
詳細內容
花蓮縣吉安鄉民代表會約用人員甄選簡章
機關名稱:花蓮縣吉安鄉民代表會
職稱:約用人員
支給報酬:支給每月工資新台幣28,590元(享勞、健保及勞退金)。
工作地點: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2段110號。
工作項目、條件:
行政工作。
環境清潔打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試用期:3個月。
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甄試結果本會認無適合人選時得從缺。
資格條件:
- 高中學校以上畢業。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之情事。
- 須非屬本所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亦非屬進用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
報名方式:郵寄、親送或委託代理人送達本會收發(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2段110號)。
甄選方式:視實際需要,擇優舉行面試(另行通知)。
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27日止。
聯絡電話:(03)8539956彭秘書
報名應繳資料及證件影本:請依序裝訂。
- - 甄選報名表(請貼妥2吋大頭照)。
- 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印本各1份(繳交資料、證件影本僱用與否均不退件)。
- 所送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不另行通知)。
錄取名單,經由吉安鄉民代表會正式通知,並公布於花蓮縣吉安鄉公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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