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高雄市桃源區公所清潔隊員甄選簡章
發佈日期:2024-12-20 00:00:00
發佈單位:桃源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tauyuan.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F6CD439403C38DD6&sms=D07DA13B65001936&s=F4E92ABD6509A9A6
人員區分:清潔隊隊員
名額:正取各1名
隊員任期:114年1月16日起(比照本隊清潔隊員聘任期間辦理)。
應徵資格:
- 具工作服務熱忱、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者,並能配合機關臨時交辦任務者。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者。
- 居住桃源區者為佳。
工作地點:
高雄市桃源區及高雄市桃源區公所-清潔隊
工作項目:
清運垃圾及資源回收工作、道路整潔清掃維護工作、登革熱防治工作及文書處理、其他交辦事項等。
報名日期:自113年12月20日至113年12月26日止。
報名方式:
- 親自報名:於報名期間(上班時間內)親自送交本所秘書室。
- 通訊報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高雄市桃源區桃源里北進巷一號 桃源區公所秘書室收) ,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隊員甄選」,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檢附資料:
- 填寫報名表一份(貼妥最近三個月內2吋半身照片)
- 國民身分證影本。
- 戶籍謄本1份(個人或全戶皆可)。
- 最高學歷證明。
- 一年以上普通小客車駕照或大客(貨)車駕照。
- 自傳表
- 一般勞工體檢1份(錄取後1個月內補齊)
其他注意事項:
- 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甄選日期(另行通知),若其資格不符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應徵資料不另退還。
- 錄取人員本所將另為通知到勤期限,經錄取通知介聘而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棄權,不得提出異議,並由備取者遞補之。
-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導致上述甄選日程及地點更動,將公布於高雄市桃源區公所網站最新消息公佈,並以電話通知。
- 本簡章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及高雄市桃源區公所甄選委員會決議辦理之;如有補充事項,將公布於高雄市桃源區公所網站公告資訊之最新消息。
- 甄選隊員若由本所清潔隊臨時人員錄(正)取,所留下清潔隊約用人員職缺,由本次甄選成績順位第二高分數人員聘任為約用人員,約用人員之任期自114年1月16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約用人員任期期滿之續聘,應以簽呈後經鈞長核准同意後方能續聘。
- 旨案若甄選之隊員若不是目前清潔隊約用人員錄取,由其他區民錄取,甄選成績順位第二高分數人員則不替補錄用約用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