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修正「公告指定犬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名稱並修正為「指定犬貓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生效 發佈日期:2024-12-19 00:00:00 發佈單位:金城鎮 發佈部門:金門縣金城鎮公所 原始連接:https://www.m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publication&id=8310 請點原始連接至原始網站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