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民役男獲准暫緩徵兵處理後,出境時仍須經申請獲核准方得以出境。
發佈日期:2024-12-17 00:00:00
發佈單位:六龜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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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民役男於暫緩徵兵處理期間欲出境,應依據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16條第2項,於出境前應先向內政部移民署各服務站申請核准。另申請志願提前徵兵處理之僑民役男在臺居住未滿1年之出境作業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