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魏華春先生違反遠洋漁業條例行政處分書
發佈日期:2024-12-15 16:00:00
發佈單位:農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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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2月16日
發文字號:農授漁字第1130726657A號
主 旨:公示送達魏華春先生違反遠洋漁業條例行政處分書。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及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旨揭行政處分書經本部依行政程序法第86條第1項規定囑託指定機構於國外為送達,因送達地址欠詳及聯繫不上本人而退件,爰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依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81條規定,旨揭行政處分書自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經20日發生效力。
三、旨揭行政處分書正本暫由本部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進入我國港口後,於上班時間聯絡本部漁業署(地址:臺北市和平西路二段100號8樓,電話:02-2383-5871)領取。
部長 陳 駿 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