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府行政委託民國114年至民國116年度委託社團法人嘉義市勞動暨人力資源發展協會辦理本市勞資爭議調解案件
發佈日期:2024-12-16 00:00:00
發佈單位:嘉義市
發佈部門:嘉義市政府社會處
原始連接:https://www.chiayi.gov.tw/News_Content.aspx?n=464&s=842213
依據:勞資爭議處理法第11條第3項、勞動部補助行政機關委託民間團體辦理勞資爭議調解實施要點、嘉義市政府委託民間勞資關係中介團體辦理勞資爭議調解實施要點。公告事項一、委託項目: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之勞資爭議案件調解(實際起訖日依勞動部核定補助之期間而定)。二、本府於民國113年10月7日公告受理申請114年至116年委託民間勞資關係中介團體處理勞資爭議案件,受理期限截止僅有社團法人嘉義市勞動暨人力資源發展協會提出申請.三、依本府委託民間勞資關係中介團體辦理勞資爭議調解實施要點第六點,於113年12月4日召開本市委託民間勞資關係中介團體辦理勞資爭議調解審核小組會議,會議決議社團法人嘉義市勞動暨人力資源發展協會符合本市委託中介團體辦理勞資爭議調解案件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