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府辦理114年度成年心智障礙者及重度以上肢體障礙者社區居住與生活服務實施計畫及行政契約,並徵求受託單位,相關附件如下。
發佈日期:2024-12-16 16:32:00
發佈單位:新竹縣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hsinchu.gov.tw/News_Content.aspx?n=154&s=266010
依據:
一、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0條。
二、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第2條第10款、第3條、第36條至第41條。
三、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照顧服務資源布建計畫(113-117年)-114年「身心障礙者社區支持服務整合型獎助計畫」申請須知。
公告事項:
一、辦理事項:辦理114年度成年心智障礙者及重度以上肢體障礙者社區居住與生活服務。
二、受委託單位資格:具下列資格之一,且其組織財務健全,具有執行本計畫之專業及管理能力者。
(一)財團法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二)社團法人身心障礙福利團體。
(三)其他捐助章程明定辦理身心障礙福利事項之財團法人。
三、應備文件:
(一)公文書。
(二)申請單位資格文件及服務計畫書(1式3份),詳本計畫第捌點第二項內容。
四、請有意者檢附前項應備文件,並於113年12月25日17時前送件至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B棟1樓社會處老人及身障福利科(須彌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