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申報繳交公糧、轉(契)作、自行復耕及生產環境維護新措施
發佈日期:2024-12-16 00:00:00
發佈單位:汐止區
發佈部門:經建課
原始連接:https://www.xizhi.ntpc.gov.tw/home.jsp?id=1d71ab340c6496cb&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db4911d5b122579a01d1fa5231753b5d
發佈日期
2024-12-16
截止日期
2025-02-09
發佈單位
經建課
類 別
公告
公告日期
2024-12-16
公告內容
一、申報期間:自114年1月2日起至2月8日止,可同時申報全年2次耕作措施;未同時申報2次者,依新北市補申報期自113年6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二、申報地點:全國任一鄉(鎮、市、區)公所或農會。
備註:本所經建課受理申報時間為上班日之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中午12時00分至13時00分休息)。
三、應攜帶文件:(請務必備齊文件)
(一)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如非申請人本人親自辦理,須由代理人攜帶委託書、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及印章。
(二)最近三個月內之土地登記謄本。
(三)存摺封面影本(戶名需為申請人本人)。
(四)申請人申報非本人、配偶或直系二親等以內之親屬所有土地,應檢附委託經營契約書、有效期限内租賃契約書、代耕證明、耕作協議書、土地使用同意書等證明資料。
(五)申報契作作物者,應檢附相關契作合約書等證明文件。
四、如有相關疑問,可洽詢本所經建課電話:02-26411111#251白小姐、鄭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