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內容重點單張
發佈日期:2024-12-13 06:10:00
發佈單位:義竹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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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yijhu.cyhg.gov.tw/News_Content.aspx?n=815&s=1218229
114年全國統一申報期間為1月2日至2月8日止。
107至110年間之任一年度二期作有申報種稻紀錄之田區,無種植二期作水稻土地,並申報114年度下半年轉(契)作措施,經勘(抽)查合格,得核發二期作不種稻轉作獎勵(加碼每公頃1.5萬元)。
農業部經綜合考量農民反饋意見及政策實施節水效益等因素,加以目前全國水資源競用區內相關供應農業灌溉用水之水庫均已滿庫,且水情相較112年同期更佳,爰114年暫停實施大區輪作。針對原112年輪值灌區及公告停灌區農地,專案放寬申報繳交114年第1期作公糧稻穀或領取大專業農種稻補貼,得不受稻作四選三限制。自114年第2期作起,仍應符合稻作四選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