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民間團體補助公告
發佈日期:2024-12-13 00:00:00
發佈單位:外埔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waipu.taichung.gov.tw/3562804/post
主旨:公告臺中市外埔區公所為辦理民間團體補助,請符合資格者之民間團體,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2月28日止提出申請,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臺中市外埔區公所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作業規範。
公告事項:
一、 依照上開規定,請欲提出補助申請者,配合下列事項辦理:
(一) 申請期間: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2月28日。
(二) 補助項目:推展體育相關業務。
(三) 資格條件:臺中市外埔區體育會及各單項委員會。
(四) 審查方式:依臺中市外埔區公所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作業規範。
(五) 補助金額上限:依據本所對民間團體補助經費作業要點第四點規定辦理
(六) 全案預算金額概估:50萬元。
二、申請時請填具「申請單位聲明書」,如申請補助者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之公職人員或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應依同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於申請時檢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本機關(單位)於補助行為成立後,將填寫「身分關係事後公開表」,並將該表連同前開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公開於相關網站。
三、 檢附「臺中市外埔區公所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作業規範」、「公職人 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申請單位聲明書」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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