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供獸醫師(佐)治療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人用藥物類別品項」,並自即日生效
發佈日期:2024-12-11 16:00:00
發佈單位:農業部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m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publication&id=8302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2月12日
發文字號:農授防字第1131863224號
主 旨:訂定「供獸醫師(佐)治療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人用藥物類別品項」,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動物保護法」第四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訂定「供獸醫師(佐)治療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人用藥物類別品項」。
部長 陳 駿 季
附件:
供獸醫師(佐)治療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人用藥物類別品項(pdf)(https://www.moa.gov.tw/files/publication/8302/A01\_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