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地方特色作物自選品項
發佈日期:2024-12-12 00:00:00
發佈單位:大內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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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daneidanei.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6510&s=8710814
🎯114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地方特色作物自選品項
🎯114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地方特色作物自選品項
(一)新北市:樹薯、洛神葵、薑黃、薑。
(二)桃園市:樹薯、樹豆、洛神葵、丹參、臺灣藜(契作)。
(三)新竹市:仙草、洛神葵。
(四)新竹縣:樹豆、仙草、薑、洛神葵、紅豆。
(五)苗栗縣:紅棗、杭菊、洛神葵、丹參、藍莓。
(六)臺中市:薑、胡麻、通天草(狗尾草)、越瓜、大甲藺。
(七)彰化縣:豌豆、球莖甘藍(結頭菜)、越瓜、羅勒(九 層塔)、胡麻。其中胡麻須採行列栽培或條播,且行距 40-50公分、最大溝距1至3米及整地作畦。
(八)南投縣:薑、碧玉筍(食用金針心)、洛神葵、通天草 (狗尾草)、萊豆(皇帝豆)。
(九)雲林縣:球莖甘藍(結頭菜)、羅勒(九層塔)、越瓜、牛 蒡、薄荷。
(十)嘉義市:萊豆(皇帝豆)、羅勒(九層塔)、越瓜。
(十一)嘉義縣:越瓜、紅豆、萊豆(皇帝豆)、牛蒡、採種用 向日葵。另採種用向日葵應符合「契作、畦作、每公 頃繳交量300公斤以上」等規定,始得核予獎勵。
(十二)臺南市:胡麻、紅豆、牛蒡、洛神葵、契作採種蔬菜 (除西瓜、青花菜及花椰菜外)
(十三)高雄市:野蓮(水蓮菜)、樹豆、羅勒(九層塔)、臺灣 藜(契作)、萊豆(皇帝豆)。
(十四)屏東縣:野薑花(限牡丹鄉、獅子鄉內文段)、萊豆 (皇帝豆)、羅勒(九層塔)、牛蒡、豆薯。
(十五)宜蘭縣:銀柳(契作)、青蒜、薑、越瓜、櫛瓜。
(十六)花蓮縣:紅豆、樹豆、羅勒(九層塔)、臺灣藜(契 作)、薑黃(契作)。
(十七)臺東縣:樹豆、粟(小米)、臺灣藜(契作)、洛神葵、 油芒。
有關苗栗縣所提「藍莓」屬長期作物,栽培勘查認定應具 備條件為以新植為限(指申請當年),同一田區以獎勵4年為 限,現勘第1年每公頃株數4,000株以上即給予獎勵金,至 其餘事項仍須依本計畫「契作戰略作物及地方特色作物勘 查作業要點」及查核作業規範規定辦理。
地方特色作物全國適用品項如下:
落花生、食用玉米、甘藷、南瓜、芋、短期葉菜(正面表列,大宗蔬菜除外)、蔥、食用番茄、西瓜、蓮藕(子)、洋香瓜、蘿蔔、絲瓜、韭菜、茭白筍、胡瓜、洋蔥(契作)、蔥頭、冬瓜、苦瓜、胡蘿蔔、香瓜、秋葵、菱角、辣椒、芹菜、萵苣、扁蒲、蘆筍、草皮類(朝鮮草、百慕達草、假儉草、地毯草、類地毯草及臺北草)、米豆、馬鈴薯、山藥、蔓性菜豆(四季豆、醜豆)、食用甘蔗、甜(青)椒、龍鬚菜(佛手瓜)、茄子、草莓、長(豇)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