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113年12月15日止受理申報「水稻因康芮颱乘風倒伏無收穫清園專案」
發佈日期:2024-12-11 00:00:00
發佈單位:光復鄉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guangfu.gov.tw/News_Content.aspx?n=3329&s=169536
即日起至113年12月15日止受理申報「水稻因康芮颱乘風倒伏無收穫清園專案」
主旨:為協助康芮颱風災害致水稻倒伏無收穫價值田區辦理清園,請受災農友於限期內辦理申報,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農糧署113年11月28日農糧稻字第1130253953號函辦理。
二、花、東地區水稻田區因受本年10月康芮颱風影響,造成部分已倒伏、泡水稻作發芽嚴重,已無收穫價值,爰對於前
述無法收穫稻田,提供專案輔導措施協助清園,以儘速恢復農業生產及減少農民損失。
三、對象及標準:
(一)113年康芮颱風經花蓮、臺東縣政府核定符合水稻作物救助之地段、地號農地,且具稻作倒伏而無收穫價值事實之受災農民。
(二)申報受災農田清園補助每公頃4萬5,000元;申請清園補助農地,倘經查獲有繳售稻榖之情事,予以追繳補助款。
(三)清園補助金額已高於災害救助額度,爰領取清園補助之農地,不得再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領取現金救助1萬8,000元。
四、作業程序:
(一)受理時間:自即日起至本年12月15日止。
(二)農民檢具相關證明及申請書文件向土地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土地所在地分屬不同鄉鎮市者,以合計土地面積
大者之土地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
(三)具水稻倒伏無法收割事實者,且未完成完成清除之田區
詳請參閱「113年花、東地區水稻因康芮颱乘風倒伏無收穫清園專案輔導措施執行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