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後備軍人屆滿服役限齡除役年次
發佈日期:2024-12-10 00:00:00
發佈單位:鹽水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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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eb.tainan.gov.tw/ysdo/News_Content.aspx?n=8385&s=8710213
公告📢後備軍人屆滿服役限齡除役年次
一、公告字號: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113年10月8日全後動管字第1130034528號公告。
二、公告依據:兵役法第3條、陸海空軍軍士官服役條例第5條、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5條及後備軍人管理條例第42條
三、公告事項:
(一)公告114年各階除役年齡如下:
1.二級上將:70歲(民43年出生)。
2.中將:65歲(民48年出生)。
3.少將:60歲(民53年出生)。
4.上、中、少校及士官長:58歲(民55年出生)。
5.上、中、少尉及上、中、下士:50歲(民63年出生)。
6.志願役士兵:45歲(民68年出生)
7.義務役士兵、補充兵:36歲(民77年出生)。
(二)上列人員服役限齡,計算至113年12月31日止,並自114年1月1日除役除管,不另發給除役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