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第二次縣有耕地放租
發佈日期:2024-12-10 00:00:00
發佈單位:澎湖縣
發佈部門:土地開發科
原始連接:https://www.penghu.gov.tw/ch/home.jsp?id=10088&act=view&dataserno=11312100009
縣府依澎湖縣縣有耕地放租管理辦法,公告放租本縣適宜耕作之農地,自113年12月11日起至113年12月25日止受理承租申請,歡迎有意耕作的民眾踴躍申請承租,縣有耕地出租之對象及優先順序依本縣縣有耕地放租管理辦法第13點規定辦理,另依該點第7款,其他有意願耕作且年滿二十歲之自然人亦可申請,請於公告期限內逕向縣府財政處提出申請。
本次放租土地相關事項,除得於縣府、鄉(市)公所、土地所在地村里辦公處查閱公告外,亦可至縣府財政處網站(網址:http://www.penghu.gov.tw/finance/)「縣有耕地放租專區」查詢相關訊息,或撥打(06)9274400轉396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