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內容重點
發佈日期:2024-1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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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puyan.gov.tw/latestevent/Details.aspx?Parser=9,3,23,,,,8184
說明: 一、依據農業部農糧署113年12月4日農糧特字第1131172875號函辦理。 二、114年調整內容重點如下: (一)明年全國統一申報期間為1月2日至2月8日止。 (二)二期作不種稻轉作獎勵(加碼每公頃1.5萬元)以107至110年間之任一年度二期作有申報種稻紀錄之田區為推動區域,符合實施對象且無種植二期作水稻土地,並申報本年度下半年轉(契)作措施,經勘(抽)查合格,始得核發;惟倘經查獲二期作種稻事實,即不核予本項加碼獎勵金。 (三)因應「水資源競用區大區輪作」措施114年暫停實施,針對原112年輪值灌區及公告停灌區農地,專案放寬申報繳交114年第1期作公糧稻穀或領取大專業農種稻補貼,得不受稻作四選三限制;惟自114年第2期作起,仍應符合稻作四選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