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4年1月1日起民國95年次役男出境應經核准,請務必注意。
發佈日期:2024-12-09 00:00:00
發佈單位:南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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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nanhuadistrict.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7539&s=8709813
自114年1月1日起民國95年次役男出境應經核准,請務必注意。
一、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自114年1月1日起,民國95年次出生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役男身分,如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出國應先經過核准。
二、役男出境可經由本部役政司網站,點選主題單元「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連結至役男線上申請短期出境系統
( 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app/Departure/main )申請短期出境,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將獲核准出境,於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並應於出國日3天前完成出境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