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全國統一申報期間為114年1月2日起至2月8日止~
發佈日期:2024-12-09 00:00:00
發佈單位:南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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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nantun.taichung.gov.tw/3559157/post

114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全國統一申報期間為114年1月2日起至2月8日止。
第2期作補申報期,臺中市仍維持於6月1日至6月30日止。

申報時請攜帶:
(一)身分證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
(二)土地權狀或3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
(三)有效期限內之租約
(四)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及印章
(五)契作作物需附契作合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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