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議員質詢經費一事,資訊局回應
發佈日期:2019-10-04 11:11:00
發佈單位:臺北市資訊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doit.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4B2B1AB4B23E7EA8&s=97F7342E06203C2A
有關議員質詢資訊局經費支用一事,資訊局說明如下:
一、編列幕僚業務預算原則說明:
臺北市政府資訊局於108年度起,參照106年度主計業務座談會資料建議,為增加各機關執行預算彈性,請各機關持續檢討精進概(預)算編列相關作業,可將一般事務經費項目編列過於瑣細、性質相同之項目整併編列,故將108年度預算編列人事業務7,000元、政風業務15,000元、會計業務42,000元之辦公事務費用併入一般業務辦公事務費用,政風單位如因業務需要亦可在一般業務辦公事務費用項下覈實核銷,並無規避監督。
二、108年度行政管理業務費支用說明:
有關代表機關安撫同仁情緒及協助處理相關事宜之差旅費,係因本局同仁直系親屬身故,故依銓敘部85年11月25日85台法二字第1382952號函之意旨,由局長親自率員前至雲林參加公祭,並覈實支付國內出差旅費。
另公務手機係公務財產,故購買配件保護;又有關104年政風業務中4,000元購買辦公室搬遷用紙箱,係因在同一工作計畫之同一級用途別核實勻支。
三、109年度沙發編列說明:
因應辦公室空間調整,依108 年度臺北市總預算各機關購置物品設備編列基準表,以編列購買3組沙發傢俱預算,接待外賓使用並覈實購置。
四、出國考察動支第一預備金說明:
配合中央及本府政策臨時因公派員出國及赴大陸地區案件,動支本府經費,因未列入年度預算,乃依照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公教人員因公出國及赴大陸地區案件處理要點經核准後辦理,並無規避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