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警察局113年第3次酒後駕車等交通違規移置保管,逾期未領汽車47輛、機車80輛拍賣案
發佈日期:2024-12-05 00:00:00
發佈單位:基隆市政府
發佈部門:基隆市警察局
原始連接:https://www.klcg.gov.tw/tw/klcg1/3170-295230.html
- 編號:基警後字第113066號
- 標地名稱及數量:本局113年第3次酒後駕車等交通違規移置保管,逾期未領汽車47輛、機車80輛拍賣案
- 拍賣地點:基隆市義五路6號(本局交通隊6樓禮堂),看車:本市中山區文化路118號對面(本局違規拖吊保管場),聯絡人:小隊長蔡秉霖。
- 投標資格:凡依法納稅之廠商(須持有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納稅證明文件)及中華民國國民均得參與投標,以現金或下列票據方式繳納:
- 一、經政府核准於國內經營金融業務之銀行、信託投資公司、信用合作社、郵局、農會或漁會簽發指定本局為受款人之劃線支票或保付支票。
- 二、郵局簽發指定本機關為受款人之匯票。
- 文件費:新臺幣零元正。
- 圖說費:新臺幣零元正。
- 保證金:參與拍賣須繳納汽車保證金新臺幣3萬元、機車新臺幣1萬元,於拍賣當日9時至10時在拍賣現場繳納(逾期一律不受理)。
- 喊價及決標方式:
- 1、汽車逐輛拍賣,機車逐輛拍賣(得視情況分批拍賣)。
- 2、主持人於開標時間當眾逐一宣布標售標的及開始喊價,由取得投標權之投標人當眾舉牌喊價,出價最高者,由主持人複誦該價格,經複誦3次,無再出更高價者,則由主持人宣布由其得標;若於第3次複誦前,有投標人舉牌喊出更高價格者,則重新以最高價格再按上述程序複誦,直到宣布決標為止。
- 3、投標人喊價低於標售底價者,投標無效(詳如拍賣須知)。
- 標的物提領方式:
- 1、於得標翌日起10日內至本局出納室繳清拍定款項,並自完成繳款10日內至本局違規車輛代保管場提領標的物。
- 2、欲辦理重新過戶領牌使用者,須向監理機關辦理完成相關手續後,持證明文件至本局提領。
- 3、具結放棄領牌使用者:持拍定價金繳納證明、切結書及身分證明文件至本局交通隊接洽點交提領。
- 4、有關日後涉及違法(規)行為由得標人自行負責(詳如拍賣須知)。
- 售標時間:自113年 12月 9日至113年 12月18 日10時00分前。
- 拍賣及領標截止收件日期:
- 113年12月20日10時00分整假基隆市義五路6號(本局交通隊6樓禮堂)辦理拍賣。
- 承辦人:蘇翊豪、電話:2423-7181#209或2426-8181#2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