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吉安鄉公所社會課徵聘約用人員
發佈日期:2024-12-04 00:00:00
發佈單位:吉安鄉
發佈部門:社會課
原始連接:https://www.ji-an.gov.tw//news/content/60381
詳細內容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社會課徵聘約用人員
一、職稱:約用人員
二、薪俸:薪點250,月薪新台幣33,750元
三、工作地點:吉安鄉公所
四、工作內容:
(一) 社區及社團相關業務
(二) 協助社會課各項活動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僱用期間: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試用期間3個月)。
六、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年滿18歲,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但未滿18歲者,於訂立勞動契約時,應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機關方得進用。
(三)無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之情形。
七、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9日下午17時30分止。
八、報名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下列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二) 請於報名截止時間前由本人或委託代理人親送本所收 發,以送達至本所收發處章戳日期為準,證件不齊或逾期 不予受理。(請註明:應徵社會課約用人員。)
九、備註:
(一)連絡電話:8523126分機165杜小姐。
(二)面試:經初審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電話通知參加面試 (面試時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查驗,驗畢當場歸還),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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