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室】本所觀光產業所徵選徵聘隊員10名
發佈日期:2024-12-04 00:00:00
發佈單位:玉里鎮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hlyl.gov.tw/News_Content.aspx?n=19806&s=169165
【行政室】本所觀光產業所徵選徵聘隊員10名
一、 職缺機關:花蓮縣玉里鎮所。
二、 職稱:隊員。
三、 薪資:<a name="_Hlk184119747">新台幣計43,380元整</a>(含獎金、勞健保)。
四、 名額:10名。
五、 工作地點:花蓮縣玉里鎮公所。
六、 工作內容:
(一) 街道路樹修剪。
(二) 街道環境清掃(除草、清溝等)。
(三) 辦公廳舍及公有館舍清潔維護。
(四) 電腦文書、統計操作。
(五) 其他有關環保衛生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工作。
七、 資格條件:
(一) 設籍玉里鎮優先。
(二) 國中畢業學歷或具同等學歷以上。
(三) 具基本水電、鐵工及泥作相關能力優先。
(四) 具簡易文書處理能力為佳。
(五) 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六) 年滿 18 歲且未收監護或輔助宣告。但未滿 20 歲者,於訂定勞動契約時,應經法定代理人允許,方能進用。
(七) 經本縣地區級醫療院所體格檢查,無重大疾病而無法工作者(錄取報到後檢附)。
(八) 曾服公職無貪污行為,或經判刑確定及通緝尚未結案之情形。
八、 遴聘方式:
(一) 採通訊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如附件、最高學歷證件影本、相關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影本,於報名截止時間前掛號郵寄:花蓮縣玉里鎮中正路148號(玉里鎮公所),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清潔隊隊員。
(二)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合格者,將電話通知參加第二階段面試;資格不符合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 錄取名單:公布於本所網站。自函文載明試用期 3 個月,試用期滿成績合格始予正式雇用。
九、 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13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或親自「委託他人」送達,逾期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