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移民署入出國事務組佐理員(職務代理人)1名職缺公告
發佈日期:2024-12-03 05:47:00
發佈單位:內政部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moi.gov.tw/News_Content.aspx?n=11&s=323600
一、出缺機關:內政部移民署(入出國事務組陸務科)
二、職稱:佐理員(職務代理人)
三、名額:1名
四、上網期間: 113年12月3日至113年12月30日
五、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有公務機關業務經驗或熟諳電腦操作並具相關證照者尤佳。
(三)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四)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不得應徵本職務。
六、工作項目:
(一)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停留案件之聯繫、協處及通報等相關事宜。
(二) 公務統計報表分析、統計等業務。
(三) 人民陳情案及綜合性業務。
(四) 其他交辦事項。
七、工作地址:內政部移民署入出國事務組陸務科(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6樓)
八、聯絡方式:
(一) 一律採用通信報名,相關報名表請至本署網站首頁([連結])徵才專區,本署入出國事務組陸務科佐理員(職務代理人)外補作業內下載,填妥後逕將Excel電子檔於113年12月30日前傳送至[san10dra@immigration.gov.tw](mailto:san10dra@immigration.gov.tw "san10dra@immigration.gov.tw")電子郵件信箱;另檢具紙本資料於113年12月30日前掛號郵寄至「內政部移民署入出國事務組陸務科謝小姐」收(地址:10066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6樓),並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之單位職稱「入出國事務組陸務科佐理員-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不符合報名資格者亦不退件。
(二) 聯絡電話:(02)2388-9393分機2352,謝小姐。
(三) 檢附資料:
1、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2、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照片並簽名)。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館處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4、請檢附語言檢定證書、接受電腦訓練證照、汽(機)車駕照或公務機關業務經驗等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5、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單位職缺及日、夜間聯絡電話。
(四) 擇優依錄取名額3至5倍人數,以電話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敬請見諒。
(五) 本次甄審除正取者外,另得視結果擇優1至2名額外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以本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六) 僱用期間:本職缺係留職停薪職缺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8月14日止或僱用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屆時應無條件解僱。
(七) 本職缺為待遇28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臺幣37,800元∕月。
(八) 錄取人員進用後,應同意接受本署為應業務需要,所為工作地點、內容之調派相關措施,無意願者請勿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