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公告:頭份市公所公有零售市場 - 徵掃地人員1名
發佈日期:2024-12-02 00:00:00
發佈單位:頭份市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toufen.gov.tw/News_Content.aspx?n=2905&s=809033
★二次公告:頭份市公所公有零售市場 - 徵掃地人員1名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約用人員甄選公告
標題:苗栗縣頭份市公所徵約用人員1名
一、人員區分:約用人員
二、職稱:約用人員(公有零售市場掃地組人員)
三、名額:1名
四、性別:不拘
五、開始上班日期:114年1月1日
六、工作地點:苗栗縣頭份市公所中山、中華市場及建國花市。(苗栗縣頭份市中山路232號)
七、工作項目:
- 頭份(中山)市場暨中華市場臨時攤販集中場及公有零售市場、建國花市等垃圾清掃及資源回收。
- 受雇期間願接受工作上指揮、監督、調遣並遵守一切規定。
- 本所可依實際工作需求,統一指揮調度相關工作。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資格條件:
- 國中以上學歷畢業,年滿20歲,體力足以勝任指派工作者。
- 男性須服完兵役或免服兵役者。
- 會使用割草機者佳。
- 具有大貨車駕照者佳。
九、薪資:
試用期間三個月31,590元/月,試用期滿後31,590元/月;本工作至本市中山市場改建開始日為止。
十、報名日期:
自民國113年12月02日(星期一)起至113年12月11日(星期三)止。
十一、聯絡方式:
- 意者請於113年12月11日(星期三)下班前將臚列資料,逕送或郵送苗栗縣頭份市公有零售市場收(苗栗縣頭份市仁愛里中山路232號,以郵戳為準),逾期恕不受理:
1. 履歷表。
2. 兩吋相片一張(黏貼在履歷表上) 。
3. 身分證、駕照正反面影本。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 相關經歷證明等資料及證件影本。
- 請務必於信封上註明擬應徵之職缺及白天聯絡電話。
- 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負責一切後果。
- 為『個人資料保護』,請應徵者隨函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之書面應徵資料,未附回郵信封者,將由本所另行銷毀。
-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甄選,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
十二、聯絡人:公有零售市場邱小姐,聯絡電話:(037)663038分機1230。
十三、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