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
發佈日期:2024-12-02 00:00:00
發佈單位:芎林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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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qionglin.hsinchu.gov.tw/News_Content.aspx?n=569&s=91250
宣導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
1. 依據交通部113年11月20日交路字第1135016137號函辦理。
2. 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未完成掛牌程序逕上路係屬違規,爰為積極擴大宣傳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