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展客家文化力補助-114年度受理計畫」說明會會議紀錄
發佈日期:2024-11-29 00:00:00
發佈單位:六甲區
發佈部門:民政及人文課
原始連接:https://lioujia.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26960&s=8709143
「推展客家文化力補助-114年度受理計畫」說明會會議紀錄
關於「客家文藝研習」申請計畫,授課內容部分教學曲目至少教授2/3的客家曲目;同時為鼓勵各客家文藝研習班逐年更新研習曲目,如有歌曲授權費支出之需求,本計畫原則每首補助以新臺幣(以下同)6,000元為上限,且每班以補助3萬元為上限,並於核銷結案時檢附相關佐證資料覈實補助。
另社團開課之補助項目部分,以講師費為主,其餘請以紅布條、攝錄影費、場地費、歌曲授權費、文宣設計及印刷等項目申請核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