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推動資源循環地方創生計畫補助作業要點」一份。
發佈日期:2024-12-02 00:00:00
發佈單位:林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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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linyuan.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C12FFC22960F050&sms=345C744919B247EA&s=60F0C0AD9C7D3F67
一、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為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打造永續共好地方創生計畫(一百十四年至一百十七年)」,推廣地方資源循環理念,扶植具地方特色之資源循環產業、綠色設計、創新資源循環技術及商業模式,以增加地方相關就業機會,促進在地資源循環產業及地方創生之發展,特訂定旨揭要點。
二、旨揭要點適用對象包含直轄市政府、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組織、法人、民間團體、商號、公司...等。
三、相關補助申請規範請參考「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推動資源循環地方創生計畫補助作業要點」,如有疑問請逕洽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蕭雅萍小姐(02-23117722轉2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