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東部辦事處行政助理(約僱人員)徵才公告
發佈日期:2024-11-29 08:38:00
發佈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boca.gov.tw/cp-56-7694-273f7-1.html
徵才職稱:行政助理1名
一、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具備電腦基本操作及中、英文書處理工作能力。
(三) 具同理心、高情商(EQ)及與民眾溝通之技巧與經驗,且具高度工作熱忱及團隊合作精神。
(四) 具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
(五) 協助護照製發業務,並能配合工作輪調、加班及值班。
二、工作項目
(一) 辦理護照、簽證、文件證明等領務業務。
(二) 協辦行政、資訊及庶務工作。
(三) 其他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址
外交部東部辦事處(花蓮市中山路371號6樓)。
四、聯絡方式(含須檢具文件、聯絡人及聯絡電話等資料說明)
(一) 本項工作係約僱性質,薪酬參照「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5等,薪點280330點,由最低薪點起敘(新僱人員具符合本局規定之曾任年資並經審核通過至多提敘三級),現行薪點折合率每點為135元,月酬37,800元(須另扣自提勞工退休金及勞、健保費)。
(二) 請自行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下載「應徵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約僱人員履歷表」填妥各項資料(網址:https://www.boca.gov.tw/cp-56-7694-273f7-1.html),並附貼最近2吋彩色照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證照、年資及學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持國外學歷證書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證明文件,否則恕不受理)。未以制式表格填寫或未註明應徵職缺者,恕不受理及退件。報名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逕予解僱,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三) 報名表件至遲須於113年12月6日前送達(地址:970花蓮市中山路371號6樓外交部東部辦事處陳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及退件),封面請註明「應徵行政助理」;聯絡電話:(03)8331041。
(四) 本局先以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通過審查者或甄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 本職缺列正取1人,並依甄選結果列備取至多2人,候補期間自本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