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
發佈日期:2024-11-29 00:00:00
發佈單位:東區
發佈部門:東區公所
原始連接:https://east.chiayi.gov.tw/News_Content.aspx?n=237&s=840707
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
- 發佈日期:2024-11-29
- 發布單位:東區公所
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未完成掛牌程序逕上路係屬違規,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