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道路交通安全業務,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導:「113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需完成掛牌、投保強制險且要年滿14歲才可以上路騎乘,騎乘時應配戴合格安全帽、不可載人、超速、酒駕、毒駕,也不得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
發佈日期:2024-11-29 00:00:00
發佈單位:新市區
發佈部門:行政課
原始連接:https://www.sinshih.gov.tw/News_Content.aspx?n=20963&s=8708041
為推動道路交通安全業務,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導:「113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需完成掛牌、投保強制險且要年滿14歲才可以上路騎乘,騎乘時應配戴合格安全帽、不可載人、超速、酒駕、毒駕,也不得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