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宣導—113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需 完成掛牌、投保強制險且要年滿14歲才可以上路騎乘,騎 乘時應配戴合格安全帽、不可載人、超速、酒駕、毒駕, 也不得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
發佈日期:2024-11-29 00:00:00
發佈單位:楠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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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nansi.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7593&s=8708040
交通安全宣導—113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需 完成掛牌、投保強制險且要年滿14歲才可以上路騎乘,騎 乘時應配戴合格安全帽、不可載人、超速、酒駕、毒駕, 也不得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