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補助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2024-11-29 00:00:00
發佈單位:潮州鎮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pthg.gov.tw/chaujou/News_Content.aspx?n=935E85B038A29A3C&sms=EC869FD15EEC0A3A&s=3559BF16524E8FB8
「114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補助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113-11-29 資料來源:潮州鎮公所 .data_midlle img { max-width: 99% }
一、實施對象: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中央機關所屬(轄)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含私立學校部分)、警察人員、現役軍人、約聘僱人員、技工及工友,不含臨時人員(以下簡稱軍公教警人員)。
二、補助原則:
(一)全國軍公教警人員凡報名114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完成測驗且無缺考情形,每人補助報名費新臺幣250元。
(二)已有申請其他機關同一腔調同一級別認證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已通過較高級別認證並受有補助者,不得以同一腔調較低級別認證申請。
三、申請期限:各申請單位彙整所屬(轄)軍公教警人員申請資料,分二梯次向客家委員會提出申請:
(一)第一梯次:於114年9月30日前函送客家委員會者,由客家委員會核定後,於114年撥付補助經費。
(二)第二梯次:於114年10月1日至115年1月31日間函送客家委員會者,由客家委員會核定後,於114年或115年撥付補助經費。
四、申請方式:
(一)軍公教警人員於完成測驗後,得檢附加戳到考證明章之認證准考證、領款收據暨切結書向任職機關(構)申請補助,並由各申請機關彙整後(詳本案實施計畫第陸點),於申請期限內函報客家委員會申請補助。
(二)各申請單位於完成內部審查後,彙整並核算補助經費申請總額,檢具「報名費請領清冊」及收據到會申請補助。至申請人檢附之准考證、領款收據暨切結書及報名費檢核清冊,請申請單位自行檢核留存,並應配合後續相關查察作業提供。
五、各級別認證舉辦日期如實施計畫附表,各梯次報名期限請逕至114年度客語能力認證網站(https://hakkaexam.hakka.gov.tw)查詢,或電洽總試務中心免付費服務專線:0809-09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