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雲林縣斗南鎮公所健康樂活館(原靖興幼兒園)空間活化專案出租 公告
發佈日期:2024-11-28 00:00:00
發佈單位:斗南鎮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dounan.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6213&s=511373
114雲林縣斗南鎮公所健康樂活館(原靖興幼兒園)空間活化專案出租 公告
發布單位:社會課
上版日期:113-11-28
內容:本所原靖興幼兒園用地(土地所有權人為雲林縣政府;管理單位為本所),其地目為特目用地,建物用途為托兒所,雖本所已於113年7月19日函送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使用申請書及雲林縣斗南鎮綜合社會福利大樓新辦事業計畫書至雲林縣政府審核,惟迄今縣府尚未核定,故本所尚無法向縣府申請旨揭場域地目變更為社福用地,依據雲林縣縣有公用不動產短期活化運用作業規範第五條規定,管理機關(單位)對於縣有不動產應妥善經營、管理及維護,並在不違背其事業目的或原定用途下,積極辦理出租或利用等短期活化運用措施;又前述規範第六點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如有前點所述符合雲林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十七條但書規定(管理機關(單位)對於公用財產不得為任何處分、設定負擔或擅為收益。但收益不違背其事業目的或原定用途,經依法定程序辦理者,不在此限。),且管理機關(單位)配合業務需要、公用事業需要或公共工程需要,得出租予特定對象,辦理逕予出租。
一、出租標的相關資訊如下:
(一) 地址:雲林縣斗南鎮靖興里靖光路5號。
(二) 地號:雲林縣斗南鎮四維段365、384地號。
(三) 使用分區:特定農業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四) 使用樓層及面積:3樓;1946.19平方公尺。
(五) 使用執照用途:幼兒園。
(六) 使用限制:依據雲林縣縣有公用不動產短期活化運用作業規範第五條規定,管理機關(單位)對於縣有不動產應妥善經營、管理及維護,並在不違背其事業目的或原定用途下,積極辦理出租或利用等短期活化運用措施,本建築物為基於前述規定,僅得做為推廣兒少福利工作,辦理兒童托育福利使用,違反使用限制者,無條件解除契約。另本所已於113年7月19日函送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使用申請書及雲林縣斗南鎮綜合社會福利大樓新辦事業計畫書至雲林縣政府審核,如健康樂活館通過地目變更及使照變更後得依變更後之事業目的或原定用途重新辦理重新招租作業。
(七) 租賃期限:原則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如健康樂活館通過地目變更及使照變更後,本所得終止原租用合約,並依變更後之事業目的或原定用途重新辦理重新招租作業。
(八)月租金:每間月租金1500元8000元不等,詳如健康樂活館招租空間分布及現況示意圖。
(九)履約保證金:2個月租金。
二、承租廠商資格:
承租單位須為立案核准單位,且在不違背其事業目的或原定用途下,承租單位須符合推廣兒少福利工作,辦理兒童托育福利工作資格。
為符合上開條件須檢附立案證書或商業登記等資料,且營業項目或章程需符合兒少福利業務相關工作項目。
三、公告期限: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06日止,凡符合承租資格之廠商,請於期限內向本所申請承租,同一出租標的同時有二人以上申請承租者,本所應先邀請申請人協商之。協商不成,以抽籤方式決定。
四、如有意願且符合資格之廠商,請於期限內至本所一樓收發以公文掛文為準。
五、本案聯絡人:社會課-謝文凱先生,電話:05-5973111#119,如需看場地,時間為每日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30,請提早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