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徵求農業技術職系技士1名
發佈日期:2024-11-27 00:00:00
發佈單位:花蓮縣
發佈部門:人力任免科
原始連接:https://www.hl.gov.tw/News_Content.aspx?n=32726&s=168770
職缺機關:花蓮縣政府(農業處)
職 稱:技士(A640180農政科)
職 系:農業技術
名 額:正取1名;候補1名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工作地點: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資格條件: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3日止
工作內容:
一、 辦理農政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備 註: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一、 線上應徵: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二、 線上應徵上傳資料: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一)切結書(請務必本人親簽)(如附件或至本府人事處首頁/表格下載區下載,網址:http://pd.hl.gov.tw/List/52e33e0ae97f4e22b4ff93b84626e156)
(二)現職銓審函及職系調整審定函;任職期間曾有考績升等,請務必檢附考績升等函
(三)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word檔寄送至lyssiou@hl.gov.tw)
三、 請依上述規定報名,未依規定填寫簡要自述及完整上傳前述資料,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審查合格之人員,必要時得由農業處擇優辦理面試;另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 請務必至本府人事處首頁/表格下載區下載(網址:https://pd.hl.gov.tw/Detail/9441f1672a374d1ca5d49f72f53c52ab),下載填寫『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由應徵人填寫)』,將填妥之word檔案(請勿提供其他格式),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電子郵件寄送至lyssiou@hl.gov.tw電子信箱。未於期限內提供本資料表電子檔者,視為未完成應徵程序,恕不予受理。
六、 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人員得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七、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6條及該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2項規定,視為同一機關由本府統籌辦理甄審(選)之機關學校(即本府及免設甄審委員會之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請勿遞件。(註:免設甄審委員會之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如下:花蓮縣立體育場、花蓮縣水產培育所、花蓮縣家庭教育中心、花蓮縣秀林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新城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壽豐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鳳林鎮戶政事務所、花蓮縣光復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豐濱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瑞穗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萬榮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卓溪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玉里鎮戶政事務所、花蓮縣富里鄉戶政事務所、壽豐國中、平和國中、富源國中、豐濱國中、三民國中、玉東國中、富里國中、富北國中、東里國中、秀林國中、萬榮國中、光復國中、瑞穗國中、本縣各國民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