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甄選「新竹縣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114年育兒指導服務方案」執行單位(113.12.13截止)
發佈日期:2024-11-27 11:50:00
發佈單位:新竹縣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hsinchu.gov.tw/News_Content.aspx?n=154&s=265613
主旨:公告甄選「新竹縣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114年育兒指導服務方案」執行單位。
依據:衛生福利部113年8月2日衛授家字第1130960793號函頒「育兒指導服務方案」辦理。
公告事項:
一、辦理內容:
(一)到宅育兒指導:親職示範、餐點預備、家務指導(環境安全指導)及親職諮詢等。
(二)提升家長知能:辦理親職主題課程、學習性團體、成長團體及親子互動等。
(三)育兒指導培力:辦理教育訓練、個案研討及外聘督導等。
(四)創新及特殊需求服務:依當地特殊需求、研提創新或實驗性服務計畫。
二、實施期程及甄選單位資格:
(一)實施期程: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二)甄選單位資格:
1、財團法人私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
2、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3、立案之社會團體,其章程明定辦理福利事項者。
4、財團法人其捐助章程明定辦理社會福利者。
5、設有兒童福利、社會工作、社會福利、幼兒保育、幼兒幼教、護理、幼兒與家庭教育等相關科系之大專院校。
6、經直轄市政府社會局、縣(市)政府規劃承辦且從事育兒指導服務有實績之團體、機構或大專院校。
三、補助標準:請依據甄選辦法補助經費基準、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推展社會福利補助作業要點及推展社會福利補助經費申請補助項目及基準相關規定編列。(實際執行經費依據衛生福利部核定補助辦理)
四、甄選應備文件: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核章
(一)公文書。
(二)計畫書(含經費預算表)1式5份(格式如附件)。
(三)經地方政府合法立案之組織/機構證明文件。
(四)章程或規程。
(五)法人另需附法人登記證書影本。
(六)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書或切結書(格式如附件)。
(七)其他佐證文件:如專案人員專職社工學經歷、育兒指導人員資格學經歷等。
五、請有意申辦旨揭方案者,依據本辦法(如附件)第11點第1項第1款檢附相關文件於113年12月13日17時前送件至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B棟1樓社會處兒少及家庭支持科(郵寄以掛號郵戳為憑)。
六、本案聯絡人:社會處兒少及家庭支持科張社工03-5518101#3259、20062165@hch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