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
發佈日期:2024-11-26 00:00:00
發佈單位:草屯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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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tsaotun.gov.tw/list/news?model=view&view=3656
推廣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
- 發布日期:113.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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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工務課
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未完成掛牌程序逕上路係屬違規,請積極辦理微型電動二輪車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事宜。
下載檔案:
1131120交通部函.pdf
1131122交管所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