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萬華區環南堤外平面停車場,自113年12月16日(星期一)起納入收費管理。
發佈日期:2024-11-26 13:42:00
發佈單位:臺北市
發佈部門: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原始連接: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D0042A87C2F0270A&s=F17FC9D9B7F77D95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1月25日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331126001號主旨:公告本市萬華區環南堤外平面停車場,自113年12月16日(星期一)起納入收費管理。依據:一、停車場法第13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公告事項:一、收費場域:環南堤外平面停車場。二、收費標準及方式:小型車計時新臺幣(下同)20元。三、收費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17時。四、實施日期:113年12月16日(星期一)起。五、停放之車輛,離去時如未見補繳費通知單,請主動查詢;未能查詢繳費者,請至遲於15日曆天內處理。逾期未依規定繳費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書面通知於7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者,將處300元罰鍰並追繳停車費及必要之工本費用。六、查詢電話:(02)27269600;網址:https://pma.gov.taip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