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衛生局公布 網路平台抽驗醃漬脫水蔬果及蜜餞類食品結果
發佈日期:2024-11-25 09:30:00
發佈單位:臺北市
發佈部門: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
原始連接: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F0DDAF49B89E9413&s=B3759583C7D4BA4E
近年來隨著網路直播平台及網路販售食品電商平台方式興起,促使消費者消費型態改變,許多民眾透過網路即可購買醃漬脫水蔬果類食品,非侷限於實體店面購買。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為維護消費者食品衛生安全,為民眾食安把關,針對網路販售食品電商平台之醃漬脫水蔬果及八仙果進行抽驗,總計抽驗24件產品,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惟其中13件標示不符規定(詳如抽驗名冊)。此次共計查驗24件產品,包含蜜餞食品類6件、八仙果5件、醃漬蔬菜類4件、脫水水果類4件、脫水蔬菜類3件及其他糖漬果類2件,依品項擇定檢驗項目包括檢驗防腐劑、甜味劑、漂白劑、殺菌劑及著色劑,檢驗結果均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同步查核標示總計13件不符規定,11件檢出食品添加物惟產品外包裝成分未標示檢出之添加物,3件(其中1件同時違反前述違規)外包裝未標示「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及「淨重、容量或數量」,且營養標示未標示「每一份量(或每一份、每份)」。經臺北市衛生局調查,標示不符規定之產品,外包裝標示之責任廠商均為外縣市業者,臺北市衛生局已移請所轄衛生局後續辦理。標示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者,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標示不全者,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1項之規定,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臺北市衛生局呼籲,醃漬及脫水蔬果與蜜餞食品製造業者使用食品添加物均應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不過量使用、遵照使用範圍及限制,並重視製作過程、環境衛生及自主管理情形,包括產品的品質衛生、人員、設備及環境衛生等。針對包裝產品之外包裝標示,也要落實完整標示,避免因標示未完全或標示錯誤而違規,影響民眾選購權益。臺北市衛生局提醒,消費者選購相關產品,儘量選擇接近食物原色之產品,避免顏色偏白、過於鮮艷或有刺鼻異味之產品,優先選擇完整包裝產品,並留意產品上是否有完整明確的中文標示以掌握完整的產品訊息。建議多食用當季新鮮蔬果,避免食用過多加工食品,並攝取足量水分,以維護健康。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89。以上訊息,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