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加強托育人員管理及支持 社會局:務必挑選合法登記保母確保托育品質
發佈日期:2024-11-22 03:23:00
發佈單位:臺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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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13370&s=8706367
發稿單位:社會局
發稿時間:113年11月22日11:25
少子化時代,新手父母面對工作、家庭及新成員的挑戰,找到合適的保母,能有效平衡工作與家庭的雙重壓力。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提醒家長在找尋保母時,務必挑選領有政府核發「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的合格保母,社會局為加強居家托育人員管理及提升托育環境安全,設置4處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負責保母管理工作,共配置4名督導及30名訪視員,提供家長收托媒合、照顧諮詢並針對收托幼童之保母進行實地輔導訪查。
社會局指出,衛生褔利部「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於103年12月1日起開始實施,所有從事居家托育人員都必須向各地社會局辦理登記後取得「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才能收托照顧兒童。目前臺南市登記保母總數為1,970人,其中有收托幼童之保母為1,501人,總收托3,110幼童,各居家托育中心針對收托幼兒的居家托育人員,每年至少進行4次無預警訪視;對於全日托、夜托等對象,訪視次數則提高至每年6次,確保收托幼兒之照顧品質。
社會局盧禹璁局長強調,提供幼兒安全且優質的托育環境,是黃偉哲市長首要的工作重點,絕不容許任何兒少權益受到傷害,若有兒童不當照顧,絕對會追究到底,未來持續落實建立友善托育環境,讓幼兒在健康安全的環境中成長。社會局在核發證書前,會先確認保母是否具備保母證照、健康狀況並查詢是否曾有犯罪紀錄等,也提醒家長在送托過程中可主動關心孩子的送托狀況,偶爾可抽空至保母家中瞭解孩童照顧狀況,若有發現異常照顧情形皆可通報社會局協助處理。
社會局自今(113)年起免費提供居家托育人員裝設監視器,托育人員可向居托中心提出申請,以保障托育人員、家長與幼兒的三方權益,另為照顧托育人員身心健康,社會局也主動提供托育人員心理諮商服務。有托育需求之家長可上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托育媒合平台」尋找全國登記保母相關資料。另臺南市建置「臺南市育兒資源網」,可協助媒合相關托育服務;市民朋友也可透過臺南市四處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尋找合格登記的保母,第1區中心06-208-8362,第2區中心06-247-2587,第3區中心06-312-0667,第4區中心06-635-3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