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辦理114年度補助『地方創生青年培力工作站』 發佈日期:2024-11-18 00:00:00 發佈單位:新店區 發佈部門:新店區公所 原始連接:https:/www.xindian.ntpc.gov.tw/home.jsp?id=af4f5c98e2488b5d&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727d6c3dfeac2b517eb5c289f647cb11 發佈日期:2024-11-18 截止日期:2024-12-02 發佈單位:新店區公所 類 別:訊息公告>最新消息 內 容: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下稱原民會)113年11月12日原民建字第1130057342號函辦理。 原民會鑒於本次颱風災情慘重,考量原住民族人有住宅重建及修繕之需要,提供協處措施如下: 住宅重建:依據原民會「天然災害原住民住宅重建補助作業要點」受理申請,並自天然災害發生日起3年內提出申請,即至116年10月29日止,每戶補助金額新臺幣(以下同)20萬元至50萬元。 住宅修繕:依據原民會「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作業要點」受理申請,協處內容臚列如下: 申請對象:康芮颱風致房屋受損之原住民。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12月10日止。 補助金額:每戶最高11萬元。 考量災情嚴重且非人為因素,除受災戶於5年內(108年至112年)核領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補助皆放寬得重複申請外,本要點原以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改善居住環境為主,與本次颱風災害住宅毀損亟待修繕目的不同,爰放寬審查標準,以列管有案受災原住民為主,原需檢附財稅資料應免附。 有關原住民家屋重建及修繕之認定,須經公所認定。 本區族人如有相關需求,將由里辦公處於11月29日前提出,由本所彙整後提報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相關附件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頁下載檔提供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相關附件: 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113年11月18日新北原社字第1132259156號函 原住民族委員會113年11月12日原民建字第1130057342號函 康芮颱風原住民家屋災損調查表 更新日期:2024-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