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嘉義縣為辦理採種用空心菜等作物113年康芮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發佈日期:2024-11-20 16:00:00
發佈單位:農業部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m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publication&id=8240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1日
發文字號 : 農糧字第1131028565號
主 旨:公告嘉義縣為辦理採種用空心菜等作物113年康芮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依 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六條。
公告事項:
一、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及項目如下:
(一)大林鎮、溪口鄉:馬鈴薯。
(二)朴子市:青花菜、南瓜。
(三)全縣:採種用空心菜。
二、本次救助額度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蔬菜(二)救助額度辦理救助,每公頃為4萬1,000元。
三、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救助以一次為限。
四、本案現金救助之作業程序及期限,依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辦理,請相關公所自113年11月22日起至12月5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假日得照常受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申請。
部長 陳 駿 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