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觀光課]農業部公告嘉義縣為辦理採種用空心菜113年康芮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發佈日期:2024-11-22 01:04:00
發佈單位:新港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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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singang.cyhg.gov.tw/News_Content.aspx?n=925&s=1214862
嘉義縣為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及低利貸款地區,本鄉現金救助項目:食用玉米
受災農民若有所損失20%以上者,可到本所農業觀光課辦理,農作物損害現場認定為基準,若已搶收或復耕無法認定時,則不予救助。
請檢附相關文件申請辦理,即日起至113年12月05日(四)止受理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災害救助應檢附相關文件
(1)國民身分證、存款簿影本及私章。
(2)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土地所有權狀影本、** 謄本(三個月內)或 113年休耕轉作申報單 。**
(3)申請人非為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或** 113年休耕轉作申報單**
(4)河川用地請檢附種植同意許可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