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擴大宣導微型電動二輪車新制規定 發佈日期:2024-11-19 11:30:09 發佈單位:大肚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dadu.taichung.gov.tw/3544498/post 微型電動二輪車納管領牌2年的領牌寬限期至113年11月29日前需完成領牌,尚未領牌車輛將於11月30日起加強執法取締,請民眾務必盡速領牌。「微型電動二輪車領牌寬限期只到113年11月29日,逾期未領用牌照上路行駛,最重可處新台幣36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