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轉知農業部公告修正「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第5點、「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 展示之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之種類」第5點及「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之人工飼養繁殖陸域野生動物種類」第5點。 發佈日期:2023-11-16 00:00:00 發佈單位:瑞穗鄉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juisui.gov.tw/News_Content.aspx?n=3418&s=148156 請點原始連接至原始網站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