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所受理「大豆、綠豆、胡(芝)麻、毛豆、洋蔥」113年康芮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請受災農民於申請期限內至本所(建設課)申報。
發佈日期:2024-11-20 02:58:00
發佈單位:朴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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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puzi.cyhg.gov.tw//News_Content.aspx?n=9526&s=1214487
一、現金救助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月29日(五)止(上午8時至下午5時),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報地點:本所建設課。
三、申報時應攜帶之文件資料如下:
(一)印章。
(二)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戶籍謄本)。
(三)當地農會儲金簿。
(四)土地所有權狀(或1個月內之土地登記謄本、當期作農戶轉(契)作申報留存單)。
(五)非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
(六)土地位於河川行水區者,應檢附有效期限內之種植使用許可書。
四、其他注意事項,請參閱附檔公告,如有疑問請洽建設課專線3703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