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花蓮縣玉里鎮公所建設課徵技士1名
發佈日期:2024-11-20 00:00:00
發佈單位:玉里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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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hlyl.gov.tw/News_Content.aspx?n=19806&s=155786
【人事室】花蓮縣玉里鎮公所建設課徵技士1名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玉里鎮公所建設課。
二、職 稱:技士。
三、職 系:土木工程。
四、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五、名 額:正取1名;備取1名。
六、工作地點:花蓮縣玉里鎮中正路148號。
七、工作項目:
(一)辦理建設課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資格條件:
(一)具土木工程職系委任第5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任現職或同序列職務不滿1年者,依規定不得辦理外補陞任),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四)品行端正、態度誠懇、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
九、報名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一)線上應徵: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 另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附件或以電子郵件寄至nsm6901@hlyl.gov.tw
1.最高學歷證件(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認證之畢業證書、成績單中譯本,並提供出入境資料)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三)請依上述規定報名,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或逾期上傳者,恕不受理報名。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辦理面試。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人員得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六)應徴相關問題請洽03-8883166轉211郭課員;工作內容問題請洽03-8883166轉110高課長。
十、備註:經本所錄用人員由本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十一、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